乙级单位的资质延续手续已经要开始办理了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8-08 23:51:15 / 个人分类:忙碌工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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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goon
发布于2007-08-08 23: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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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申请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的机构数量
3.2007年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变更登记和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此次资质延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申请机构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5〕24号)、《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变更登记和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有关申请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对申请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情况的审查是此次资质延续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各申请机构应于2007年9月20日前报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变更登记及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的有关申请材料。凡于规定时间之后报送的材料,将不作为此次资质延续审查中该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情况审查的依据。 二、此次资质延续中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的人员,包括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职业资格证书”)或已通过200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职受聘于申请机构的尚未登记的人员;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变更登记的人员,包括已经登记但发生单位调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的人员,包括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但发生单位调动的人员,以及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已经登记但发生单位调动或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但发生单位调动的首次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三、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填写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由单位签署意见后加盖印章); (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通过2007年考试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交成绩单);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五)专职受聘证明。其中,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多人一起开具的,至少提供一份原件);企业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提交与所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2007年以来由所在单位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的凭证原件(应加盖社保机构印章,并注明缴款单位、人员姓名、险种、缴款期限。多人一起开具的,至少提供一份原件);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提交离退休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返聘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七)所在单位资格(质)证书复印件; (八)与登记类别相应的业务能力证明材料之一(登记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者不需提交此项):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绩证明(详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 2、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论文论著证明(详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 3、与登记类别一致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其中,2007年7月至9月期间参加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办公室举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培训班的,不需提交登记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仅需在登记申请表中填写相关培训信息。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和登记培训合格证编号可于培训结束10日后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查询。 四、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变更登记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变更登记申请表(可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下载后填写打印); (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登记证原件; (四)三中的(四)至(七)项; (五)原登记单位出具的调出证明原件(需注明已辞职或离职)。 五、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备案表(可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下载后填写打印); (二)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原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四)原单位出具的调出证明原件(需注明已辞职或离职); (五)专职受聘证明(要求同三中的(五)项); (六)所在单位资格(质)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申请材料每名申请人均需提交一份。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寄送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办公室(100012) 联系人:关睿 乔皎 联系电话:51095496 51095498 (三)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变更申请材料寄送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00012) 联系人:李子漪 联系电话:51095495序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数量
序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数量
1
北京
28
17
湖北
29
2
天津
13
18
湖南
26
3
河北
30
19
广东
54
4
山西
26
20
广西
22
5
内蒙古
22
21
海南
7
6
辽宁
28
22
重庆
34
7
吉林
20
23
四川
34
8
黑龙江
22
24
贵州
20
9
上海
18
25
云南
31
10
江苏
74
26
西藏
7
11
浙江
32
27
陕西
19
12
安徽
22
28
甘肃
15
13
福建
30
29
宁夏
10
14
江西
21
30
青海
13
15
山东
54
31
新疆
15
16
河南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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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goon
发布于2007-08-08 23: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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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7年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条件与资质延续材料审查要点
序号
资 质 延 续 条 件
材 料 审 查 要 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1、审查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确认法人资格和注册资金。审查中应注意核对法人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资格(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2、审查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确认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审查固定资产证明(发票、房屋产权证明、固定资产评估报告等),确认固定资产是否符合条件。 2 能够独立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和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与预测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有能力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和监测数据。 结合日常考核和抽查结果,审查相关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 3 具备12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6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包括核工业类的,专职技术人员中还应当至少有2名注册于该机构的核安全工程师。 1、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包括登记在申请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持有申请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的人员)情况,可对照我局公布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查。审查中应注意持有岗位证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人数不重复计入。 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应当具备8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 2、申请核工业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的机构,除需配备2名登记类别为核工业类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外,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含登记类别为核工业类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中需有2名核安全工程师。审查中应注意核安全工程师是否注册在申请机构。 4 配备工程分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工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位)证书中的所学专业,确认专业配备是否齐全。申请机构至少应配备环境类专业人员,其他类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可根据其申请延续的评价范围酌情审查。专业分类见附件二填表说明[9]。 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需配备工程分析、环境工程、生态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的每个类别应当配备至少2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至少1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注意核对申请机构现有业务范围与申请延续的评价范围,此次延续不受理扩大评价范围和评价资质晋级申请。可申请延续的评价范围见附件二填表说明[19]。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内的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应当配备至少1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2、审查申请延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评价范围时,首先审查与申请延续的各类别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数量是否符合条件,再通过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业绩证明材料,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否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过与其登记类别一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3、对只申请延续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的机构,不需审查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6 具有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结合附件二的表二及本附件资质延续条件2进行审查。 7 配备与评价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结合本附件资质延续条件1进行审查。 8 在资格(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主持编制完成至少5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查申请机构主持编制的已通过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业绩。业绩时限可放宽至2002年1月。 其中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在资格(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主持编制完成至少5项环境影响报告表。 9 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日常考核和抽查结果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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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daping发布于2007-08-20 15: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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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的精心准备,在此不胜感谢。我们正准备有关乙级证的申请更换工作,再次谢谢楼主的提醒和辛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