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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生的微量固废在外运处理前的临时贮存也要按《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吗?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2-01 14:18:07 / 个人分类:忙碌工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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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虾:小女子求助!
        化工企业由于使用原料中包含有氢氧化铬和重铬酸钠的危险化合物,产生了约40t/a包装桶袋的危险废物,可以返回原购买厂家回收,请问,在厂家临时贮存期间可必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来提出管理要求吗?如果可以不按照的话,有什么依据可参考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车间里地面冲洗废水中含有微量的总铬、六价铬,经还原处理后,产生的氢氧化铬沉淀要按危险处理吗?一般该如何处置呀??
       请坛里的各位大虾回复小子女一、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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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full发布于2008-02-02 11:54:08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其第一款“标准的适用范围”来看,是要按此要求来做的。在环评中是肯定要提出要求。氢氧化铬沉淀同电镀污泥相似,应该也要按危险废物来处置。
xuxiaojun发布于2008-02-14 17:37:43
氢氧化铬沉淀要按危险进行处理、贮存、运输和处置
我来说两句

(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