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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视点0801】原创:小电池 大尴尬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09 20:20:39 / 置顶(1) / 个人分类:精灵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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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电池 大尴尬 》         

 

在我房间的窗台上放着一个小纸盒,有时候我会把用完的电池有一个没一个的放进去,但并不十分刻意与坚持。一天搞卫生,我顺手就把乱七八糟的垃圾袋和小纸盒一起往外扔;老妈看见对我说:“废电池不是不能乱扔吗?干嘛整盒都扔掉?亏你还是学环保的!”一瞬间,我尴尬地杵在门口脸通红,灰溜溜地把纸盒又拿了进来。
    是啊,老妈并不懂废电池的真正危害,只是环保常识让她明白不能乱扔;而我是学环保的专业人员,知道废电池应被列入危险废物管理之列,都不能做到环保从生活小事做起,让我怎能不尴尬脸红;可是让我更尴尬的事情还在后面,现在已收集一纸盒了,将来越收越多,我该把这些废电池送到哪去呢……

后来我查询了很多关于废电池的资料才发现,原来被这小小电池置于尴尬处境的早已不是我一人。有资料表明:很多中小学开展废电池回收的环保行动,但回收以后老师却因为不知道如何处理而陷入了尴尬的处境;河南一位普通农妇从1999年开始回收废电池,当她收集到20吨时曾向媒体和社会求助处理途径,但当她收集超过50吨时,依然未找到废电池的最后归宿;桂林一桶装水企业开展用废电池换桶装水的环保活动,结果耗资1万多元回收的800公斤废电池却被环保部门告知:桂林没有处理废电池的能力,他们得自行妥善保管,且不能造成二次污染。
    而另一方面,在上海一家从事含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企业,投资6500万元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可一年仅能够收集到3000吨、生产20天的废铅电池;设备大多时候处于停工状态,还要支付每年80万元的机器维修费。原来很多废铅酸电池被“马路游击队”私自收购运往外地土法炼铅,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却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是什么让这些民众和企业处于如此尴尬境地呢?又是什么造成这一边废电池不知如何处置,另一边危废品处理生产线停工待料的尴尬局面呢?真的是那小小的废电池吗?非也!这种尴尬的原因在于:我国对于废电池低成本、高效率、专业化的回收体系严重缺位,对于满足市场需求、批量处理废电池的产业没有规范的运作模式。
    我们通过电池的工作原理可以知道,废电池的污染主要来源于其内含的重金属元素,如铅、汞、镉、锌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可以致癌。

有调查显示:一粒钮扣电池能导致60万升水无法饮用,一节一号电池的溶出物可使1平方米的土壤丧失农用价值。最典型的案例是:在40多年前的日本水俣镇,当地居民染上一种全身痉挛、精神失常,最后痛苦死去的怪病;医务工作者发现是吃了被甲基汞污染的鱼肉中毒所致。原来当地某公司常年排放含汞废水,致使海水和海产品均含有高浓度甲基汞。为此日本政府花了14年时间,投入485亿日元进行综合整治,才慢慢从水俣病的阴影中走出来。

然而这些危险的废电池并非一无是处。有关专家指出,扔掉100亿只干电池,等于浪费掉15.6万吨锌,22.6万吨二氧化锰,2080吨铜,2.7万吨氯化锌,7.9万吨氯化铵和4.3万吨碳棒。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电池生产量占世界电池总产量的30%以上,仅民用的干电池年消费量就达近80亿只,但回收率却不足2%;并且随着通信业的发展,人们使用手机、随身听、收音机、电动车都需要大量的电池,这也意味着今后的废电池会更多,浪费的资源也更多。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回收处理废电池方面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并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德国实施废电池回收管理规定,同时对有毒性的镍镉电池和含汞电池实行押金制度,即消费者购买每节电池均含一定押金,当拿废电池再消费时,价格可自动扣除押金;日本电池工业协会与各厂家协调实行资金补偿制度,此举让日本的铅酸电池可做到100%回收;美国是在废电池环境管理方面立法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同时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公众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旧电池的回收工作。
    在我国,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3年出台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政策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鼓励性经济政策等措施,加快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贮存、资源再生及处理处置体系和设施建设,推动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回收后的批量废电池应当分类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设施),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处置。
    2005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一次电池中的比例。”


    于是就有官员说了,既然已经在源头截止了污染源,也就没有必要回收了。可事实现状是:符合无汞电池标准的企业仅占全国的50%,肩负回收责任的企业和相关部门并没有畅通回收渠道,废电池回收再生企业缺乏政府的支持力度;而我国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太多具有中国特色,什么鼓励、推动、逐步等等一类的词汇太不具备实际的操作性。
    那我们现在不达标企业生产出来的电池怎么办?过去长年积累起来的废电池又怎么办?我们民众和企业的尴尬处境难道就任由延续下去吗?对此笔者一直有个很简单的理解:既然民众回收的意识浓厚,既然废电池回收利用的技术、经验成熟,为什么不可以出台一些实际可行的措施来充当二者之间的红娘呢?这其实并不难,只要政府部门充分重视,提上议事日程制定可操作的硬性指标即可,即便不十分健全亦可边做边完善。
或许是我国的环境问题千头万绪,让管理者抓大放小暂时无法兼顾;或许是废电池污染缓慢隐蔽性大,容易忽视,让人存在时间差的侥幸心理;或许需要出现了极重大的污染事故,才会全国上下当成头等大事齐动员。就象直至北京出现了沙尘暴,才切实着手整治西部的脆弱生态环境;直至太湖蓝藻危及了饮水安全,才紧急实施整治方案。这不由让人想起了“某某某因公牺牲,被追认为中共优秀党员”之类的字眼,似乎这二者之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似乎这才是较之上述尴尬原因的更深层次之根本。

然,做为一名环保工作者需要思考的,不是哪一头哪一方的责任与体制问题;而是,目前恶劣的废电池污染现状,如何能够得到控制与缓解。平心而论,我们不能否认近年来,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为此做了诸多的努力,只是这种努力的程度不够、步伐不快、效果不佳!在此,提几点笔者的个人愚见:
    第一,明确拳头,重拳出击。必须明确管理废电池回收利用的第一职能部门,否则,“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由该职能部门统一制定、建立废电池的回收、再生和处置管理体系及监督机制。
    第二,执法到位,遏制源头。对违反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定,仍生产不达标电池的企业坚决取缔,并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游击”收购队伍生存的温床,从源头上真正遏制没有新的污染源产生。
    第三,多方疏浚,畅通渠道。从各地职能部门设立收集机构、生产企业回收给予补贴、销售部门回收给予奖励、消费者回收给予优惠等多方面疏浚,畅通废电池回收统一管理的渠道。
    第四,重点扶持,集中处置。废电池处理再利用投资较大,全国铺开比较浪费,也无必要;可在经济和技术条件成熟的地方,重点扶持几家规模企业,由各地设立的收集机构和民间自发团体组成原料供应方,使废电池能得到完善的资源回收与最终处置。
    第五,细化流程,防止污染。由于废电池在运输和临时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应细化废电池运输管理制度和临时储存技术要求,把好运输、储存关口,防止二次污染。
    第六,注明标识,区分新旧。对新型的符合国家政策和标准的电池产品注明环保标识,让民众便于区分哪些是新的符合要求的产品,哪些是旧的污染型的产品。
    第七,广泛宣传,提升意识。进一步坚持不懈地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让更多、更广泛的公众提升环保意识,自觉地支持和配合废旧电池的回收工作,了解废电池不能混同生活垃圾处理等常识。

废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不能一蹴面就;但笔者相信:凡事不过认真二字,只要把措施落到实处,而不是“纸上谈兵”,那么小小的废电池将不再会让我们感到尴尬,废电池污染现状的控制与缓解将不再任重道远!


                                       精灵小娅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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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EPAIN samepain 发布于2008-04-10 12:50:45
写的非常好!如果是绿思稿件,希望能提供word版,word文件需要压缩后才能上传。
发至网站运行交流版即可。也可以发邮件给我samepain@126.com

[ 本帖最后由 点源扩散 于 2008-8-2 10:31 编辑 ]
精灵小娅·灵动空间 mhgoon 发布于2008-04-10 13:27:23
谢谢samepain版主的鼓励,我怎么找不到网站技术交流版呢?
北生的个人空间 北生 发布于2008-08-05 10:02:14
看了,写的很好.尤其是那七条建议.敢问娅现在国情是怎样?有无较好的处理企业或哪省的先觉悟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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