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傅玉辉代表两封来信的答复意见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3-25 00:30:04 / 个人分类:网摘
关于傅玉辉代表两封来信的答复意见
傅玉辉代表:
省人民政府转来您的两封来信收悉,感谢您对长沙综合枢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湘江干流规划坝址的变化
1986年编制的《湘江干流规划》按九级进行开发,航运和发电是主要的开发目标,但“干流的梯级开发方案,主要由发电的动能效益来进行分析、选定”(P45)。衡阳以下规划按萱洲、淦田、易家湾三级进行开发,易家湾坝址规划的正常蓄水位为33.0m(黄海高程,下同)。这是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航运和发电、防洪、水资源综合利用等要求等初步确定的。
经交通部门“七五”攻关研究,认为将萱洲坝址下移20km到大源渡坝址,对防洪及水资源综合开发没有什么不利影响,对航运开发更为有利,报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同意将萱洲坝址下移20km到大源渡坝址,并于2000年建成投产。“九五”末期,通过交通部门再次科学论证并得到省有关部门的批准同意,将淦田坝址下移22km至空洲岛,建设株洲航电枢纽。株洲航电枢纽正常蓄水位为40.5m,下游设计低水位为29.7m,目前正在施工,计划2006年竣工。
1989年,当时的省及长沙市主要领导提出在长沙河段建设长沙水电枢纽的建议,省水电厅据此安排省水利水电设计院进行了工程可行性研究。该可行性研究认为:“易家湾坝址上距湘潭市15.5km,下距长沙市32.9km,与城市建设不好结合”;经比较猴子石及蔡家冲上、下坝址,综合考虑推荐猴子石上游约1km的蔡家冲上坝址,推荐的正常蓄水位为33.6m。
由上可知,规划的坝址位置进行合理的移动是经过了科学论证的,实施前也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批准。根据目前的情况,干流最下游的梯级仍布置在易家湾是不合适的,主要理由如下:
(1)由于株洲航电枢纽坝址从淦田下移22km至空洲,原规划的易家湾坝址的各项经济指标已有很大变化。如易家湾正常高水位仍为33.0m,则对株洲枢纽电站出力的影响太大;易家湾坝址处的平均水位为28.8m,如按枢纽水位衔接的要求降为31.5m甚至更低,则建设电站已无效益,失去以航电开发为主建设枢纽的意义。
(2)易家湾坝址水库可调节库容小,且距离长沙市32.9km,对长沙市的城市建设和长株潭三市经济一体化的促进作用有限,不能保障长沙市的供水,不能改善长沙市区的两岸景观,不能解决长沙市的深水码头和市区河段的航道水深问题。
(3)随着长株潭三市经济一体化和经济的发展要求,湘江最下游梯级的开发目标已由航运和发电为主转变为以提高长株潭城市群品味改善投资环境、配合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改善滨水区环境、保障三市枯水期生产生活供水、促进城市建设和开发三市河段的旅游资源、改善航运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仍在易家湾建设枢纽根本就无法达到上述开发目标。
2、关于枢纽坝址选址
前述关于湘江干流规划坝址的变化中,已说明湘江最下游梯级的开发目标已发生很大变化。如按原规划的易家湾坝址(或猴子石坝址)进行开发,长沙市区近50km的河段仍处于天然状态,枯水期和平水期两岸脏、乱、差现象得不到改观,与省会城市的地位极不相称,与湘江128km长的生态经济带极不协调,因此显然不能达到前述要求的开发目标。
长沙市2001~202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要求“在市区下游河段择址建设湘江水利枢纽”。《湘江生态经济带概念规划国际咨询》中已将湘江长沙枢纽列入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将长沙枢纽布置在月亮岛河段。浏阳河城区段滨水区绿色风光带的规划建设也已提上了议事日程。结合开发目标要求和上述规划,只能在长沙市的下游河段择址建设湘江枢纽。
在长沙市下游建设湘江枢纽,对长沙市的有其不利方面的影响,但因坝址下移可相应降低正常蓄水位,对湘潭市和株洲市的不利影响较小。下一阶段工作要进一步研究降低正常蓄水位的可能性,力求将对长沙市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事实上若按33.6m的正常高水位建设易家湾枢纽,湘潭市和株洲市也完全在库区中,其受不利影响的程度更大。
在大型城市的下游河段建设水利枢纽,国内和国外都有实例。
国内:黑龙江省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建在哈尔滨下游46km处,回水长度160km,省会哈尔滨完全处在库区中,目前正在建设之中。大顶子山枢纽是以航运和改善哈尔滨市水环境为主,同时兼有发电、旅游、交通、供水、灌溉等众多效益的综合利用工程,正常蓄水位为116.0m(与坝址处20年一遇的洪水位一致),最大设计水头8m;正常蓄水位时库容10.59亿m3,调节库容3.43亿m3,装机66MW,年发电量3.3973亿度。
国外:奥地利维也纳(Vienna)地处欧洲中心,是一个有200多万人口的特大城市。1992~1997年在维也纳城郊下游的多瑙河上动工兴建了弗雷德奴(Freudenau)枢纽,是第一个建在大型城市边缘的水利枢纽。该枢纽位于维也纳工业区和休闲区之间,以航运、发电和洪水控制为主,最大设计水头10.5m,布置双线2000吨级船闸,安装6台灯泡贯流式机组,总装机168MW,年发电量10.37亿度。
3、关于湘江的污染和库区水质污染
目前湘江长沙至株洲河段水质环境污染仍很突出,环境容量已达饱和状态。湘江干流两岸有293个排污口,2003年污水排放总量达15.5亿吨。长株潭河段工业污染仍然严重,城镇生活污染加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增加。长沙市河段水质类别整体上属于Ⅳ类;湘潭市河段一般都为Ⅳ类水质,严重时为超Ⅴ类水质;株洲市河段水质基本为Ⅴ类或劣Ⅴ类。
长株潭环境保护规划2010年实现湘江生态经济带区域范围内Ⅱ类水质标准水域比例达到75%。据《湘江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到2005年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的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应全部达到地面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其中二类水质标准超过25%。2010和2020年实现湘江生态经济带区域范围内Ⅱ类水质标准水域比例达到75%和85%以上。但据目前的实际情况,重点环保项目建设进展十分缓慢。
长沙综合枢纽实施计划与环境保护规划基本一致。根据2004年2月4日省政府要求,长沙综合枢纽计划于2005年底开工,至2010年底完成。工期的安排与《湘江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中要求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时间基本一致。
长沙综合枢纽与水质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但不起主导作用。长沙综合枢纽本身不会对水质产生污染,也不能解决治理污染和保护水质的问题。长沙综合枢纽建成后在中洪水期没有改变水质环境现状,仅在枯水期抬高了水位使库区流速减缓,水流自净能力减弱。如果不能有效遏制污物污水的排放,不能按规划要求处理达标,库内岸边带水质可能会进一步恶化。治理污染和保护水质的根本措施是强化工业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达标,循环使用,减少排放;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逐步减少化肥和农药的面源污染。这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三市必须按规划要求在枢纽蓄水前建设好污水处理设施和严格准确的水质监测系统,确保水库水质处于连续的严密监控之下。
枢纽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缓解库区枯水期水质污染问题。长沙综合枢纽为河床式泄水闸,必要时枯水期枢纽可以加大下泄流量,加快库区水体交换(按600m3/s计算,约18天可交换一次),从而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此外初期可以考虑降低挡水位,减小过水断面,加大流速。
建议考虑研究新的饮用水源。如果湘江流域的工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治理不能按规划的时间完成实施并达到预期的效果,枢纽建成后岸边带水质会加重污染,严重时可能影响三市数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考虑到治污工程的难度,为防患于未然,建议考虑开辟新的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4、关于对防洪的影响
预可报告推荐的正常挡水位为31.50m,当流量很小时,长沙、湘潭和株洲河段的水位在31.50m~32.0m之间。正常挡水位加上发电流量时,长沙站处水位估算为31.76m。天然情况下,长沙水位站2年一遇的水位为33.81m,93%洪峰频率的水位为31.75m,由此可知,长沙综合枢纽建成并在发电流量情况下(约2500m3/s,小于等于该流量的保证率为70%),长沙站的水位仅相当于天然情况下93%洪峰频率的水位(相当于一年一遇的水位)。湘潭及株洲则比天然情况下一年一遇的水位还要低。
《湘江干流规划报告》初步计算表明:猴子石坝址采用19孔20×12m和5孔20×14m的泄洪闸坝,2年一遇~100年一遇的洪水回水比同频率天然洪水水位的抬高值,在坝址处最大为0.12m,沿程逐步递减,至约80km处仅抬高4cm。因此,《湘江干流规划报告》认为:“猴子石建坝后,大坝采用大孔口闸坝泄流,使坝址处百年一遇洪水,比建坝前天然洪水位只抬高0.12m(没有考虑库区泥沙淤积影响),影响不大;”(P123)“至于在湘潭市以下建坝,当正常水位33.0m时,洪水期回水对湘潭市一带的影响问题,也由于大坝采用多孔口闸坝式泄流堰型式,如果不考虑建坝后库区泥沙停於河床抬高所产生的影响,建坝后坝址处2年、20年、50年一遇的洪水位仅抬高0.1m左右,可见建坝前后洪水位变化不大;……至于在涟水河口一带在建坝前后,所抬高的洪水位还不到0.1m”(P126)。
长沙综合枢纽拟建设34孔20×12m的泄洪闸,正常蓄水位预可初定为31.5m(该水位加上电站满发流量2580m3/s,回水至株洲枢纽约33.5m,与株洲枢纽下泄相同流量的水位相当),初步计算确定当发生5000 m3/s的流量时,泄洪闸将全部开启,恢复天然行洪状态,坝址处水位约28.2m,而设计提出的洪水期坝前壅水高度要求控制在0.15m以内。根据株洲枢纽(24孔20×12m)及规划的猴子石枢纽的设计洪水流量和泄洪净宽比较,长沙综合枢纽的泄洪宽度增加约40%,而设计洪水流量(一百年一遇)比株洲枢纽仅增加约10.7%,比猴子石坝址仅增加约6%,可见长沙枢纽有足够的泄洪富裕宽度,其洪水期坝前壅水高度有可能控制到0.1m左右,而淤积主要发生在库尾回水变动段,沿程的洪水壅高预计多在0.1m以下(目前正在进行回水计算和模型试验)。其次,长株潭三市堤防标准现状基本为20~30年一遇,部分堤段达到100~200年一遇,城市外围的沿江农田部分为5年一遇;规划市区防洪标准是100~200年一遇,重要堤垸是100年一遇,一般地区是30~50年一遇。堤防的标准远高于枢纽的正常蓄水位31.50m(长沙站2年一遇的水位为33.81 m)。
据《湘江干流规划报告》,把猴子石坝址的正常蓄水位降至32.0m,可避免对京广铁路路基的浸没影响。长沙枢纽正常蓄水位为31.5m或更低,故对铁路没有影响。
黑龙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正常蓄水位与坝址20年一遇的洪水位一致,其计算分析认为,在敞开闸门天然行洪时,水库回水对哈尔滨防洪水位没有影响。
由上可知,长沙综合枢纽的建设不会大量抬高洪水位,导致超过上游堤防的防洪标准,使上游的防洪任务加重,对上游的防洪影响很小。如果三市的防洪堤都按防洪规划的标准进行建设,不存在因建枢纽而将长沙至湘潭的防洪堤全线重建加高的问题,但在常水位附近要采取措施防止波浪侵蚀大堤,部分堤段要采取加固或防浸措施,保护大堤的安全。
退一步说,若大孔口河床式泄流闸坝对上游的防洪影响较大,则将长沙枢纽坝址定在猴子石且采用33.6m的正常高水位时,猴子石以上堤防的防洪压力将更大,而香炉州坝址因其泄洪净宽大,正常蓄水位低,仅增加猴子石至香炉洲之间的防洪压力,但猴子石以上则防洪压力要小的多。
需要指出的是,枢纽施工期因围堰的阻水作用将导致坝前壅水高度较大,对长沙市及其上游的防洪有一定的压力,但这是短期的,设计上也将采取尽可能降低壅水高度的措施,尽量减轻对长沙市及其上游的防洪压力。
5、关于城市的排水排污涵闸
枢纽建成后,湘潭市和株洲市有少数受影响的排水排污涵闸且淹没深度不大,一般可采取抬高闸底高程的方法予以改造,大部分时间仍能自由排出,中洪水期须采用电排。
长沙市的排水排污涵闸口高程大部分都很低,一般在黄海27.0~29.0m左右,目前枯水季节采用自流,中洪水期采用电排。枢纽建成后,排水排污口淹没深度较大,枯水期已不能自流排出,因此必须进行改造,增加泵站装机容量,全年均须采用电排排出,这无疑增加了排水的运行费用。
排水排污涵闸的改造,可能牵涉到城区排水排污水系的改造。因长沙综合枢纽本身也是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的内容之一,是一个公益性的项目,故排水排污水系的改造应纳入城镇建设的范畴。
此外,枯水期水位抬高,对堤内的浸没影响必然增加从而加大了堤内的排水量。参考奥地利维也纳弗雷德奴(Freudenau)枢纽的成功经验,对城区大堤除了进行防渗处理外,堤内还须建设地下水位监测系统和自动抽排系统,当地下水位达到警戒值后自动启动抽排泵站,降低或控制城区的地下水位,保护建筑物的安全。
6、关于桔子洲左汊河床的淤积
河汊的淤积主要是水流、泥沙与河床相互作用的结果,一般规律是洪水淤积,退水过程中冲刷。湘江是少沙河流,平枯水期含沙量极少,洪水期含沙量稍大,故泥沙的造床作用主要是在洪水期,特别是湘江洪水遭遇洞庭湖水顶托时,由于流速缓慢,在顶托区特别是顶托区末端,泥沙大量落於。湘江长沙河段每年都会出现洞庭湖高水顶托情况,因此在该河段发生淤积在所难免。桔子洲左汊河床逐年於高,从理论上分析,是退水过程未得到有力的冲刷,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汊道进口分流比发生了变化(如上游河段无序的挖砂导致河床变形过大,引起分流比变化)。此外,维护性疏浚不及时,可能也是左汊河床逐年於高的原因之一。
长沙综合枢纽建成后,洪水期及洞庭湖高水顶托期敞开闸门,恢复天然河流状态,对桔子洲汊道河段的分流比不会有任何影响,不影响洪水期的水沙造床过程;当来水量退到5000m3/s以下时,才逐渐关闭闸门蓄水,基本不影响退水期的冲刷过程。因此,长沙综合枢纽的建设对桔子洲河段的淤积影响很小。
要解决桔子洲左汊的淤积问题,一是制止无序的乱挖乱抛河床沙石,汊道进口适当疏浚或整治,维持合理的分流比;二是汊道内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性疏浚,避免出现淤积—分流比减小—淤积加大—分流比进一步减小的恶性循环。
建议市有关部门对桔子洲左汊的淤积问题进行专题的研究和必要的河工模型试验,找出解决其淤积问题的办法。
7、关于血吸虫
湘江长沙河段近年阳性螺钉有所增长,而库区常年保持100多平方公里的水面,枯水期流速缓慢,加大了防治工作难度。血吸虫近年确有恢复和蔓延的趋势,究其主要原因是近若干年血防一线经费紧张、血防人员不足所致。但不能因其蔓延就不能进行河流的开发工作。我国的南水北调工程就在积极的研究如何防止血吸虫蔓延到北方。血防是我省防疫工作的重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长沙综合枢纽预可研报告中,已经提出“对各种致病因素(含血吸虫)的防治增加了一定的难度”(P166),供省委省政府决策时参考。
防疫工作专业性很强,且湘江及其支流的疫情并非因建设枢纽所引起,因此建议省政府增加对血防工作的投入,另行安排有关专业部门,结合枢纽的建设,专题研究如何控制血吸虫的蔓延,以及形成库区后配合水库的调度如何消灭或控制疫区疫情。
此外,《湘江干流规划报告》认为:“湘江各梯级,由于库水局限于河床或两岸堤防范围内,水体交换频繁,且无大片孳生蚊虫的浅水区,不会由于梯级的开发而导致疟疾流行”(P52)
因此,库区防疫主要是控制血吸虫疫区疫情的扩散。
对上述问题,目前只进行了预可行性阶段的研究和论证,提出的一些处理措施或设想还是粗浅的,有待后续各阶段做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工作,一些重大的问题还需要省政府安排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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