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炉"之旅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9-24 18:53:09 / 天气: 晴朗 / 心情: 平静 / 个人分类:自白
焚烧炉基本常识
基本常识
1、固体废弃物处理原则:
实行“三化”处理,即使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2、何为焚烧
即以一定量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害有毒物质在高温下被氧化,热解而破坏。
3、可焚烧的废物
包括含有机物的固体、液体和气体。
4、焚烧炉分为:
固体炉、液体炉和气体焚烧炉,有时三者之间可有机组合。
5、焚烧执行标准
危险废物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普通废物HJ/T-1996《小型焚烧炉标准》
医疗废物焚烧标准CJ3036-1995《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
6、设计“三T+E”原则
温度、停留时间、湍流和过剩空气量。
销售对象与焚烧对象,销售程序
销售程序:开发客户 有效客户 调查表登记 设计工程方案 拜访或邀客户来访 谈判 合同签订 生产交货 安装、调试、验收、收款 信息反馈
1、化工厂:
(1)、有机化工厂:精(蒸)馏残渣、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溶剂。
(2)、合成化工厂:精(蒸)馏残渣、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溶剂。
(3)、精细化工厂:精(蒸)馏残渣、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溶剂。
(4)、农药厂:精(蒸)馏残渣、高浓度有机废水,废溶剂,包装物。
(5)、生物化工厂:生物坏死菌体、污泥等。
(6)、制药厂:精(蒸)馏残渣、有机溶剂、废水等。
(7)、医药原料厂:精(蒸)馏残渣、有机溶剂、废水等。
(8)、塑料制品厂:废有机溶剂、次品、塑料边角。
(9)、石化厂:高浓度废水、废渣、油泥等。
(10)、化肥厂:精(蒸)馏残渣、废水等。
(11)、油漆厂:油漆废水、废渣。
(12)、树脂厂:树脂废水、半成品树脂。
(13)、香料、染料厂:高浓度废水、污泥、包装物。
(14)、其它类化工厂:生产过程中的三废产物。
2、制造业
(1)、鞋厂:废边角料、次品鞋。
(2)、制衣厂:废边角料、破损商标。
(3)、制革厂:废边角料、污泥。
(4)、汽车制造业:废汽车内饰件边角料、油布、油漆渣。
(5)、印纱厂:废钞票、油泥、油墨。
(6)、方便食品厂:包装物、过期食品。
(7)、其他类制造业:废料、废包装物、次品等。
3、公共设施
(1)、机场:航空垃圾。
(2)、港口:船上垃圾。
(3)、集中处理业:全市危废。
(4)、医院:医疗垃圾。
(5)、码头:贮存油类物质、底油等。
(6)、垃圾场:可燃垃圾。
4、环保局(污控科)、城管办、卫生局、设计院、工业区、开发区、管委会、环卫处。
推销方式 (1)、打电话联系
(2)、利用竞争对手业绩,寻找类似厂家
(3)、查看有关专业报刊、杂志
(4)、参加一些专业参览会
(5)、利用环保局等ZF部门进行协作推销
(6)、在各地寻找合适的代销商
(7)、利用网络发布或搜寻信息
导入论坛 引用链接 收藏 分享给好友 推荐到圈子 管理 举报
TAG:
